本网讯(通讯员 刘爽)4月21 日,荣昌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到报警称,在城区城南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车发生碰撞,车辆受损。 接到报警后,荣昌支队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棕色轿车和一辆白色轿车停在道路上,其中白色轿车引擎盖受损,车头已经严重变形,棕色轿车副驾驶车门凹陷。经民警现场调查,当两车行驶至事故路段时,棕色轿车驾驶人谢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优先一方先行,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白色轿车驾驶人杨某无责任。所幸,双方驾驶人均按规定系上了安全带,发生事故时双方人员并未受伤。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在驾车出行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注意行车安全,以免发生交通事故。无论驾驶人还是乘车人都要正确系好安全带,“一盔一带”是守护平安出行的第一道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