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5月2日,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万古大队接警称,在大足区万古镇梧桐湖公园外道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无牌电动二轮车车头严重变形,一辆小车车身明显被明显撞凹。 据调查,牟某因家中亲人去世,在操办完丧事后未休息好就驾车上路,准备赶回成都。当其行驶至梧桐湖公园外十字路口时,由于注意力不集中,精神恍惚,未观察到路口的“让”行交通标志标识,就径直通过路口,结果导致右手边正常直行通过的谢某驾驶的无牌照电动二轮车避让不及,一头撞在小车上,造成两车受损,所幸人员无大碍。 牟某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车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牟某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疲劳后驾驶车辆,驾驶人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者瞬间记忆消失,在操作上就会出现动作迟缓、操作停顿、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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