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5月3日,肖某驾驶小车沿国道G246往大足区双桥方向行驶,行驶至邮亭镇陈鲫鱼总店T字路口时,因“嫌”龚某驾驶的大货车开太慢,从大货车右侧超车到视野盲区,与右转大货车相撞推行数米。所幸当时车速并不快,驾驶人及乘坐人都系好安全带,没有人员受伤。 经询问,肖某称其当时有急事,由于前面的大货车行驶速度较慢,其看右侧车道没有车,便加速过去,谁知大货车要右转,小车瞬间被撞,还推了这么远肖某表示被吓惨了。而龚某知道转弯汇入路口时,应当走最右侧车道转过去,又想到自己货车这么长害怕转不过去,便借了一点道,没观察到右侧超车的小车,撞上的时候只听见砰的几声。 肖某右侧超车,龚某占道从快车道超车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肖某、龚某承担同等责任,并对双方分别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机动车超车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操作;转弯汇入其他路段时,应当走最右侧车道,注意观察右侧无车后再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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