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信用卡监管政策维护金融安全的司法建议》,加强信用卡和信用类消费贷纠纷执源治理,近日,渝中区法院向相关涉诉金融机构发出全市首份《预查废证明书》,力求将信用卡和信用类消费贷纠纷化解在执前,助推金融机构有效化解不良债务,依法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为多元化解信用卡和信用类消费贷纠纷探索出又一创新路径。 据介绍,申请人某银行重庆分行与被执行人陈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遂向渝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立案审查阶段,该院审查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在该院已有另案涉诉,经查控陈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已裁定终结了所涉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根据已有执行裁定,渝中区法院出具《预查废证明书》,证明陈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该金融机构可根据《预查废证明书》进行内部核销程序。 据介绍,在“预查废”机制启动前,无论债务人是否有可供执行财产,程序流转时间至少数月。“预查废”机制启动后,该模式既能快速回应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保障其合法权益,又可以有效避免对同一债务人提起不必要执行案件,以及“程序空转”所导致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的增加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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