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司法局多举措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时间: 2024-05-1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8833

本网讯(通讯员 龙游)近年来,黔江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采取多项改革措施,让行政决策合法合理、让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让行政救济阳光透明,2023年司法公信力获得99.18分,全市排名第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改革

让行政决策合法合理

2023年6月,黔江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黔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争议协调处理办法》,对制定争议通过协调方式解决,既保证了文件的合法性,更提升了文件的合理性。

作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试点区县,今年,黔江区司法局草拟了《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处理办法(代拟稿)》并及时上报。对区政府6次常务会上的13次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等出具法律意见37条,从源头上保证行政决策合法有效。有力推进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工作制度化建设,不断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执法监管争议“三方议事”改革

让行政执法文明规范

“按照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含有虚假内容或者作虚假宣传的,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但市场监管局说,按照旅游法的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由旅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我们与市场管理部门因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产生了争议,请你们帮忙协调解决一下。”今年4月,黔江区司法局接到区文化旅游委执法支队“求助”电话,称有一件“棘手”的事务请求帮忙。一场涉及执法改革中的“三方议事”就此展开。

4月26日,黔江区司法局召集黔江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和区政府法律顾问,对区内一旅行社虚假宣传由谁实施行政处罚进行讨论,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参加,现场解决争议,明晰执法权限。黔江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逐一记录各执法单位的意见,并将各单位的观点进行了梳理汇总。最终,根据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的有关规定,明确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均有权对旅行社的虚假宣传行为立案调查,由先立案的单位管辖。一场行政执法争议事项通过“三方议事”得到有效化解。

今年以来,为解决基层“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黔江区司法局制定了《重庆市黔江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等7项配套制度,召开行政执法“三方议事”会议4次,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争议4起。

行政复议审理“告官见官”改革

让行政救济阳光透明

3月26日,行政复议申请人王某拿着一面印有“复议为民解愁盼,热情服务暖人心”的锦旗走进黔江区司法局,对行政复议采取听证审理,让其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当庭对质”,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表示感谢。

据悉,王某作为一起行政强制案件的行政相对人,因不服黔江区某职能部门对其作出的责令整改决定书而提起行政复议。黔江区司法局在办案过程中,采取听证方式进行审理,向双方当事人制发《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听证过程中,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听证并积极发声,就案涉行政争议主动向申请人释法说明,与申请人进行充分沟通,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

今年以来,黔江区司法局改革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变书面审理为听证审理,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8次,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让行政相对人“告官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充分发挥释法说理作用,有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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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司法局多举措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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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改革

让行政决策合法合理

2023年6月,黔江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黔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争议协调处理办法》,对制定争议通过协调方式解决,既保证了文件的合法性,更提升了文件的合理性。

作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试点区县,今年,黔江区司法局草拟了《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处理办法(代拟稿)》并及时上报。对区政府6次常务会上的13次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等出具法律意见37条,从源头上保证行政决策合法有效。有力推进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工作制度化建设,不断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执法监管争议“三方议事”改革

让行政执法文明规范

“按照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含有虚假内容或者作虚假宣传的,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但市场监管局说,按照旅游法的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由旅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我们与市场管理部门因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产生了争议,请你们帮忙协调解决一下。”今年4月,黔江区司法局接到区文化旅游委执法支队“求助”电话,称有一件“棘手”的事务请求帮忙。一场涉及执法改革中的“三方议事”就此展开。

4月26日,黔江区司法局召集黔江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和区政府法律顾问,对区内一旅行社虚假宣传由谁实施行政处罚进行讨论,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参加,现场解决争议,明晰执法权限。黔江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逐一记录各执法单位的意见,并将各单位的观点进行了梳理汇总。最终,根据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的有关规定,明确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均有权对旅行社的虚假宣传行为立案调查,由先立案的单位管辖。一场行政执法争议事项通过“三方议事”得到有效化解。

今年以来,为解决基层“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黔江区司法局制定了《重庆市黔江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等7项配套制度,召开行政执法“三方议事”会议4次,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争议4起。

行政复议审理“告官见官”改革

让行政救济阳光透明

3月26日,行政复议申请人王某拿着一面印有“复议为民解愁盼,热情服务暖人心”的锦旗走进黔江区司法局,对行政复议采取听证审理,让其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当庭对质”,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表示感谢。

据悉,王某作为一起行政强制案件的行政相对人,因不服黔江区某职能部门对其作出的责令整改决定书而提起行政复议。黔江区司法局在办案过程中,采取听证方式进行审理,向双方当事人制发《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听证过程中,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听证并积极发声,就案涉行政争议主动向申请人释法说明,与申请人进行充分沟通,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

今年以来,黔江区司法局改革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变书面审理为听证审理,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8次,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让行政相对人“告官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充分发挥释法说理作用,有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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