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5月9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谭中宜带队前往石柱县调研指导依法行政工作。石柱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了座谈会议。 会上,县司法局、县法院分别汇报了近年来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参会的执法部门重点围绕法律适用、执法程序、强制执行等问题向调研团咨询请教,调研团对问题一一作出回应。 谭中宜充分肯定了石柱县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就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一是要把住“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律原则,执法部门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加强对“主体适格”的法制审核,做法律的“明白人”;二是要强化“具体个案具体分析”的法律适用思维,执法部门针对具体个案要细致分析,拒绝笼统适用,从而提高法律适用的“匹配度”;三是要遵循程序正当的行政原则,执法部门要将“程序规范”时刻放在心上,杜绝简单执法、粗暴执法等,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等合法权益,提高程序适用的“准确度”。 徐平 通讯员 夏海涛、朱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