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律师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出台

时间: 2024-05-1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12471

本网讯(通讯员 张洋洋 记者 饶 果)近日,记者从两江新区司法局获悉,《重庆两江新区律师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旨在推动重庆两江新区和四川天府新区两地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两地共享的行业信用监管机制。

据介绍,今年3月,重庆两江新区与四川天府新区签约深化司法行政合作框架协议,该《办法》作为签约协议的重要内容现已落地落实。

《办法》中明确了律师行业信用评价方式、评价标准、管理措施等内容,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信用等级分为五级,并对不同等级的法律服务领域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激励或约束措施。此外,该《办法》还将信用评价作为业务推荐、评先评优、“两代表一委员”推选、行业协会任职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根据《办法》,律师行业信用评价将实行每年一评、动态管理。两江新区司法行政机关将定期公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情况,以便社会公众查询。

两江新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办法》要求,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信用监管,推动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同时,也将积极宣传和推广信用评价结果,提高公众对律师行业信用状况的认知度,为公众提供更加透明、可靠的法律服务选择,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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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律师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出台

本网讯(通讯员 张洋洋 记者 饶 果)近日,记者从两江新区司法局获悉,《重庆两江新区律师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旨在推动重庆两江新区和四川天府新区两地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两地共享的行业信用监管机制。

据介绍,今年3月,重庆两江新区与四川天府新区签约深化司法行政合作框架协议,该《办法》作为签约协议的重要内容现已落地落实。

《办法》中明确了律师行业信用评价方式、评价标准、管理措施等内容,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信用等级分为五级,并对不同等级的法律服务领域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激励或约束措施。此外,该《办法》还将信用评价作为业务推荐、评先评优、“两代表一委员”推选、行业协会任职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根据《办法》,律师行业信用评价将实行每年一评、动态管理。两江新区司法行政机关将定期公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情况,以便社会公众查询。

两江新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办法》要求,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信用监管,推动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同时,也将积极宣传和推广信用评价结果,提高公众对律师行业信用状况的认知度,为公众提供更加透明、可靠的法律服务选择,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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