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海波 记者 饶 果)春末夏初,在忠县某乡镇的绿色沃土间,有43亩土地仍裸露着黄色土块,与周边生机勃发的场景格格不入。“这片土地上曾经是废弃的牛蛙养殖基地,如今蛙池被拆,农田成功复垦,‘蛙田’重新变‘良田’!”4月2日,忠县检察院对该地块复垦效果进行回访,村民表示,待到来日,黄色土地将重现生机。 2023年12月底,忠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村一大片土地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废弃蛙池。检察官调查得知,2021年6月,重庆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忠县某股份合作社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合同,租用忠县某村100亩土地开展“蛙菜共生”项目。随后,该公司在租用的土地上新建蛙池200口,在周边播撒菜籽开展种植,并建设安装了配套设施,实际共占用基本农田43.6005亩。2023年11月中旬,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关门歇业,但未拆除养殖设施,导致“蛙田”荒废至今。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忠县检察院于2024年对该案正式立案。 为抓紧时间修复土地,2024年1月14日,忠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设施拆除、杂物清理、蛙池覆土……在多方的监管督促下,经过连续两个月的施工,该牛蛙养殖基地侵占的农田已全部整改完毕,达到复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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