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铭波)近日,小伙陆某无证驾驶套牌摩托车上路行驶,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因其涉嫌多项违法行为,受到严肃处罚。 5月15日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依法查处一起无证驾驶套牌摩托车的案件。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他神色慌张,摸遍全身也没找到证件,称自己放在家里忘记带了,身份证号码也记不住。 民警通过查询,得知这名驾驶员姓陆,无摩托车驾驶证,且其所驾黑色摩托车是一辆套牌车,它的车牌号应属于一辆红色摩托车,两车外观和车架号均不相同。民警立刻将这辆摩托车拖移扣留,并将陆某带到大队队部调查。 在队部,陆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陆某称,他为了上下班代步方便,买了这辆二手摩托车,该车既没有牌照,也没有购车发票和行驶证等相关材料。买了车后,他认为自己会骑摩托车,没有必要花钱去驾校学。可给摩托车加油需要牌照,他就找到一辆废弃摩托车,从上面取下车牌,安装到了自己这辆摩托车上。当天,他驾车下班途中,被民警查获。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陆某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天,罚款500元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对陆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开车上路一定要依法获取相应驾驶资格,无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号牌或者其他机动车的号牌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隐患,切勿心存侥幸。一旦被查处,将受到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