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5月21日13时许,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六大队执法人员接监控报警,称有3辆跨省大件运输车在G8515广泸高速龙水湖收费站下道,执法人员立即前去核验。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3辆大件运输车辆同属一个公司,超限运输证上申报的车辆宽度为3.75米,但经实际测量,3辆车实际宽度均为4.05米。 据驾驶员介绍,该车运载的是大型环保除尘设备,由于在办理超限证时超过3.75米则需要配备护送车辆,公司为了节省护送费用,就抱着侥幸心理只办理了宽度3.75米的二类超限运输通行证,企图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没下道就被执法人员发现。 执法人员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法对3辆大件运输车所属单位予以9000元的罚款,并对驾驶人员心存侥幸、漠视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大件运输车“无超限证”“办短跑长”“不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均属于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运输参与者严格依法从事运输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规范装载、安全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