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和香辣嗦螺,是很多秀山人的宵夜标配。然而,一烧烤店老板为了吸引顾客,追求一时利益,在制作香辣嗦螺时,竟动起了“歪脑筋”,添加了罂粟壳。近日,秀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某烧烤店老板违法添加罂粟壳案件。 该烧烤店老板代某将罂粟壳作为调料,添加进炒制的香辣嗦螺,再通过店面和外卖平台向广大顾客售卖,售卖第四天,该店被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截至被查,代某销售了7份香辣嗦螺,销售金额为210元。经检测,送检香辣嗦螺内检测出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等物质。秀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秀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从轻从宽处罚,判决被告人代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禁止被告人代某在缓刑期间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将退缴的违法所得210元上缴国库;被告人代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生产、销售有毒食品赔偿金2100元,并在重庆市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官提醒: 食品安全是关乎每个人的民生大事,食品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操守,切莫触摸法律红线,否则害人终害己。 姚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