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蒋丹煜)农村道路弯多坡陡,路面狭窄,车辆转弯时要提前鸣笛、减速、靠右行,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5月5日,在荣昌区双河街道就发生一起弯道越线行驶致两车相撞事故。 当天中午,李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荣昌区双河街道许家沟双河矿区幼儿园路段时,车辆越过道路中心实线与对向的张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相撞,事故导致张某车上一名乘客受伤,两车严重受损。 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