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温媛媛)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可谓妇孺皆知,但总有心存侥幸的驾驶人以身试法。近日,在G75兰海高速公路,便有一名男子在酒后醉驾的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与防撞桶发生碰撞。 当日夜间,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北碚大队民警接到车方报警称,在兰海高速缙云立交匝道内发现一辆小车撞击了护栏,但未见人员下车。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发现,一辆白色小车尾部抵住右侧护栏斜停在道路内,车辆前部有明显撞击痕迹。就在此时,一名男子从驾驶位下来试图离开现场,被民警及时控制。 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表现出极强的“演技”,声称自己不清楚现场情况,不是他的车,甚至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在此。然而,在交流过程中,民警察觉到男子身上散发出的浓烈酒气。随后,民警对男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54mg/100ml,远超法定醉酒驾驶标准。民警当即将男子带至医院抽取静脉血进行检测,并待其基本清醒后进行调查。最终该男子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事故一事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后续处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巡警提醒: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饮酒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醉驾),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绷紧酒后禁驾这根弦,切莫因一时贪杯悔恨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