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胡娜娜)近日,驾驶员龚某因驾车时违规变道与正常直行的摩托车相撞,不仅全额承担事故损失,还受到处罚。 5月26日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两江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联系120并迅速赶往现场处理看见,一辆银色轿车左后侧受损,一辆摩托车停在路边,摩托车驾驶员腿部受伤,民警协助120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医治疗。民警对轿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轿车驾驶员龚某违规变道所致。事发时,龚某驾车行驶至两江大道黄岭轻轨站路段,见导航提示应向左侧变道,便在未仔细观察周边路况,且不打开转向灯的情况下,直接向左侧车道变道,结果与正常直行的摩托车擦挂。 所幸,摩托车驾驶员佩戴了安全头盔,经医生检查,他仅受皮外伤,并无大碍。 民警对龚某在驾车期间违规变道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判定驾驶员龚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并依法对他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违规变更车道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常见行为之一。变道前应注意观察左右两侧车辆行驶状况及准备变更车道上的路况,提前打开转向灯,提醒后方来车,在不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再安全变更车道。同时,驾车出行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因紧急制动或避让不及而发生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