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话都不说了,一切尽在酒里!”多年前,张某和陈某作为生意场上的合作伙伴,酒桌上曾用这句话来对彼此的友情进行高度总结。多年以后,曾经的合作伙伴变成了执行案件的“主角”。在璧山区法院执行干警的主持下,2024年5月,两人的债务在2400余斤酒里一笔勾销。 当日,在永川区大安镇发现陈某时,执行干警李磊闻到了被执行人陈某身上有明显的酒味。“法官,你看嘛,他屋头酒多得很,怎么会没钱还我!”张某是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拖了7年了,今天无论如何都要跟他‘扯’清楚!” 张某和陈某的债源于2017年,当时还是合作伙伴的两人一经对账,发现陈某欠张某4万余元的货款未支付。二人协商无果后,张某诉诸法院。后经法院调解,陈某认账却不付账。张某于2018年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只获得了陈某名下账户仅剩的2900余元,该案被迫终本。 2024年5月下旬,张某在永川区大安镇附近发现陈某后,立即与璧山区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请求对被执行人陈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我没得钱,过了这么久了,你们法院还要‘扭到费’!”陈某似乎对执行干警的到来倍感意外。鉴于酒后的陈某具有极强的抵触情绪,想要就地开展调解困难重重。执行干警决定先将陈某拘传回法院,再开展下一步工作。 来到璧山区法院,面对拘留措施的威慑,陈某的酒劲似乎也消退了几分,“我一直都认账,我又没说不还。” “你只是嘴上认账,今天就两个结果,要么你一次性把差的钱还给我,要么你就去拘留所‘蹲起’!”张某说道。 “法官同志,你评下理,我之前就跟他说了我用酒来抵债,他自己不要,怎么是我不还钱呢?”“你那些酒值得了几个钱?”两人开始争执起来。 听到两人曾经就“以酒抵债”达成过一些共识,执行干警迅速叫停了两人的争吵,并仔细询问详情,准备以此作为切入点调解两人之间的矛盾。原来,两人此前曾经协商以酒抵债,只是对于高粱酒的单价双方分歧较大,协商未果。 执行干警做起了双方的工作,向双方详细陈述了如果通过查封、评估、拍卖的程序将酒变“现”,不仅耗时长,且会产生多笔费用,对双方都不利,于是引导双方就酒的单价和利息适当让步。最终,双方一致同意被执行人陈某用2400余斤高粱酒抵偿全部债务。 当天下班后,执行干警、执勤法警和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永川区大安镇,在陈某家中经过两个小时的清点、核查、装箱(如图),最终,2400余斤高粱酒被顺利搬运上车,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通讯员 刘茂涵 记者 杨 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