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在勇)6月4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城市快速道路支队勤务三大队民警在高滩岩立交至大学城隧道路段开展车辆检查工作,在对一辆渝籍小型新能源货车的驾驶员熊某进行核查时,发现系统内未查询到其驾驶证信息。 民警随即询问相关情况,熊某称自己已报名参加驾驶证考试,目前还未取得驾驶证,今天是第一次被查处。细心的民警发现,熊某回答时眼神一直躲躲闪闪,正欲详细询问时,其家属来电,两人交流时无意间透露出熊某并非第一次被公安机关处罚,于是民警便将熊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通过公安信息查询得知,熊某在此之前已因无证驾驶被九龙坡交巡警处罚。熊某见抵赖不过,只得如实交代自己因怕加重处罚,不敢说出实情。 熊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其他机动车,经处罚后再次违反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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