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 ) “真不该动这样的‘歪念’,犯下这样的错误,我们真诚向被害企业道歉。今后一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本分做人。”近日,在南岸区迎龙镇北斗村某建筑项目工地,南岸区检察院组织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被害企业代表、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等多方召开公开听证会,附近工地多名群众参与旁听。 而这场重返案发地的“上门”听证,来源于该院去年办理的一起盗窃案。 犯罪嫌疑人任某某、何某某、汪某某均系外来务工人员,在北斗村从事废品收购生意,因生意不好,手头拮据的3人便动起了“歪心思”。2023年12月2日深夜,三人驾车至重庆经开区某商业裙楼装修改造工程第3期的工地处,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盗窃了总重达201公斤铝模板,市场价值近3000元。在附近另一建筑工地,盗窃了铜芯线440.7公斤、插头线29公斤、其他铜芯线18公斤,并以2万余元的价格进行销赃。 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后,以盗窃罪移送至南岸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刘健生多次走访案发现场、询问涉案企业,依法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开展认罪认罚并督促退赃退赔。 最终,3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了2家被害企业共计4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任某某3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情节,且已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企业谅解,及时弥补了被害企业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对3人作出微罪不诉处理。”听证会上,检察机关结合案件事实、犯罪情节等方面陈述了拟作微罪不起诉的理由,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治教育。 经公开听证,与会人员均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微罪不起诉决定。 不诉不等于不罚。考虑到该案属于轻罪案件,该院结合轻罪治理工作机制,依托在辖区东山坪社区设立的轻罪治理中心,将其纳入进中心法治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公益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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