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敏)日前,驾驶员窦某驾车起步时,没有观察后方车辆的通行情况,也未打开转向灯,结果与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 6月2日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悦山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灰色轿车撞上一辆黑色轿车尾部,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此次事故是灰色轿车驾驶员窦某驾车起步时未观察所致。事发时,窦某在路边临停后驾车驶离,他起步踩油门时,没有观察左侧车道内的车辆通行情况,也未打开转向灯,结果与左侧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 此次事故是驾驶员窦某操作不当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窦某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车起步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提前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后再缓慢起步,确保行车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