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敏)近日,渝北一女司机酒后驾车上路,在冉家坝北环入口处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将受到刑事处罚,后悔不已。 5月21日晚上,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冉家坝北环附近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民警查获一名涉嫌醉驾的驾驶员,她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96mg/100ml,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即,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化验。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胡。当日,胡某在冉家坝参加朋友聚餐时,喝了三瓶啤酒。聚会结束后,胡某酒劲上头,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当行驶至北环入口被民警查获。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4mg/100ml,属于醉驾后驾驶机动车。 胡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吊销胡某的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胡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她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任何时刻都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请广大驾驶员严格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