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海事处完成辖区船舶洗舱水首次免费接收

时间: 2024-06-12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756

为积极融入重庆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深化“零排放”治理模式,重庆江津海事处积极探索含货物残余物货舱清洗水接收试点。6月5日,重庆海事局江津海事处辖区第一个船舶洗舱水接收试点(江津区利华滩盘码头接收点)建成,完成首次干散货物船舶洗舱水免费接收。

当日,“明祥86”装载矿物性建造材料在江津区利华滩盘码头卸货完成后,对货舱及甲板进行了清扫,并对货舱进行了冲洗,经码头同意申请后,将洗舱水抽入码头沉淀池,完成交付。执法人员进行了全过程跟踪监管,确保接收规范,避免操作性污染。

“之前听过海事部门宣传,将开展码头洗舱水接收试点,没想到这么快就实现了,而且还是免费的,现在我们作业完就可以直接洗舱了,不需要再去洗舱站了,为我们跑船的减少了很多麻烦,大大缩短了更换货种运输的航期,降低了运营成本。”“明祥86”船长邓志杨激动地说。

据了解,为推进散货物船舶洗舱水接收,服务航运发展,前期,江津海事处通过积极走访辖区港口码头及航运公司,重点研判企业需求及港口码头接收条件,会同相关水上监管部门及码头进行了共同商讨,敲定了船舶洗舱水接收建设方案并对码头水污染物管系布设进行跟踪指导,同时针对接收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预演预练,确保接收过程中零差错。

江津海事处负责人介绍,码头洗舱水接收是该港作业船舶的迫切需求,也是服务航运发展的必要举措,本次干散货物船舶洗舱水接收为下一步码头洗舱设施设备建设和辖区全面推行提供了宝贵的试点经验。

海事部门提醒:根据船舶《水污染排放控制标准》(GB3552)定义及要求,船舶货物残留属于船舶垃圾的范围,这些货物残留物既包括甲板残留也包括货舱的货物残余,无论货物干湿都属于船舶垃圾范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

记者 叶会娟 通讯员 洪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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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海事处完成辖区船舶洗舱水首次免费接收

为积极融入重庆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深化“零排放”治理模式,重庆江津海事处积极探索含货物残余物货舱清洗水接收试点。6月5日,重庆海事局江津海事处辖区第一个船舶洗舱水接收试点(江津区利华滩盘码头接收点)建成,完成首次干散货物船舶洗舱水免费接收。

当日,“明祥86”装载矿物性建造材料在江津区利华滩盘码头卸货完成后,对货舱及甲板进行了清扫,并对货舱进行了冲洗,经码头同意申请后,将洗舱水抽入码头沉淀池,完成交付。执法人员进行了全过程跟踪监管,确保接收规范,避免操作性污染。

“之前听过海事部门宣传,将开展码头洗舱水接收试点,没想到这么快就实现了,而且还是免费的,现在我们作业完就可以直接洗舱了,不需要再去洗舱站了,为我们跑船的减少了很多麻烦,大大缩短了更换货种运输的航期,降低了运营成本。”“明祥86”船长邓志杨激动地说。

据了解,为推进散货物船舶洗舱水接收,服务航运发展,前期,江津海事处通过积极走访辖区港口码头及航运公司,重点研判企业需求及港口码头接收条件,会同相关水上监管部门及码头进行了共同商讨,敲定了船舶洗舱水接收建设方案并对码头水污染物管系布设进行跟踪指导,同时针对接收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预演预练,确保接收过程中零差错。

江津海事处负责人介绍,码头洗舱水接收是该港作业船舶的迫切需求,也是服务航运发展的必要举措,本次干散货物船舶洗舱水接收为下一步码头洗舱设施设备建设和辖区全面推行提供了宝贵的试点经验。

海事部门提醒:根据船舶《水污染排放控制标准》(GB3552)定义及要求,船舶货物残留属于船舶垃圾的范围,这些货物残留物既包括甲板残留也包括货舱的货物残余,无论货物干湿都属于船舶垃圾范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

记者 叶会娟 通讯员 洪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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