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深入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6月6日,石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对一名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回访。 4月18日,被告人陈某因犯罪被判处缓刑,目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经分析陈某犯罪原因,发现其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石柱法院向其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 回访中,承办法官询问陈某近期学习、生活、思想动态、未来规划等情况,勉励陈某正视过去错误,卸下思想包袱,在今后生活中严格管理自己,增强学识,遵纪守法,踏实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同时,督促其家人继续加强监管、教育,配合社区矫正。陈某表示,对自己犯下错误非常后悔,还想好好学习,改过自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润花蕾,向阳生长。石柱法院将以打造“法润花蕾”法治教育品牌为契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采取不定期回访和随机走访的方式,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后半篇文章”,让迷途少年顺利回归社会,走上积极、健康的人生道路。 徐平 通讯员 吴平 秦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