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敏)无证,寸步不能行!可仍有人心存侥幸,不以为然。近日,唐某无视交通安全,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 6月11日晚上,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查获一辆无牌摩托车。当民警对该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进行检查时,发现他还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车驾驶员姓唐,无摩托车驾驶证。民警立刻将这辆摩托车依法扣留,并将唐某带到大队队部进行调查。 在队部,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如实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唐某称,上个月,他为了出行方便,花1000元在一家摩托车修理店买了这辆二手摩托车,该车既没有牌照,也没有购车发票和行驶证等相关材料,但由于价格便宜,他就没有过多在意。买了车后,他由于嫌麻烦不愿去学习考取驾照,抱着侥幸驾车上路。不料,被民警查获。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天,罚款500元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十一款规定,对唐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的违法行为给予记9分、罚款2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既是对自己人身安全极不负责,还给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严重安全隐患。为了您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