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皆可“刷脸” 处处人脸识别真有必要?

时间: 2024-06-1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20808

“你好,请看这边摄像头,‘刷脸’办理入住!”先出示身份证件,再面对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几乎已成为入住酒店的标准流程。

“刷脸”入住酒店(网络资料图)

不过,这个看似标准的流程,近段时间却因为全国政协委员的一份提案和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的一份通知,再次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刷脸”住酒店无法可依

目前,我国大部分宾馆、酒店、民宿等旅游住宿机构都配置了人脸识别系统,游客在入住前不仅需要出示身份证件,还必须到专门的人脸识别设备前“刷脸”。

2024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提交了一份《关于限制旅游场景过度使用“人脸识别”的提案》。该提案称,住酒店必须“刷脸”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支持,也没有正式成文的部门规章规定。依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旅馆、酒店等场所不应要求游客履行“刷脸”义务。

近期,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相继有通知和提示发布,严禁对已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进行“强制刷脸”核验,严禁发生“刷脸”才能入住问题。

戴斌在提案中还建议网信部门加强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的监督检查。该条款明确要求“宾馆、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经营场所,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的,不得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强制、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同时建议网信部门对“告知即同意”等涉嫌侵权的变通做法作出明确提示并作出整改要求。

重庆的酒店已不再“强制刷脸”

今年“五一”,市民刘亮带着一家人去广东游玩时发现,广州、深圳的酒店办理入住时已取消“强制刷脸”。那么,重庆的情况又是怎样的?

连日来,记者先后走访了渝中区、九龙坡区、江北区、渝北区多家酒店,发现我市主城区已经取消了旅客入住酒店时的“强制刷脸”要求,住店客人凭有效身份证明便可顺利办理入住。

5月29日,记者走访渝中区解放碑商圈的亚朵酒店、麗枫酒店、银河大酒店,发现这些酒店的前台均已看不见任何“刷脸”设备。

“我们店已经把人脸识别系统撤掉了。”亚朵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表示:“入住酒店的前提是必须要严格核对身份证,如果没带身份证,也可以使用电子身份证。”

麗枫酒店工作人员也提到:“现在入住酒店已经不需要进行人脸识别,大约大半个月前,派出所就通知我们取消了这一规定。现在只需要出示身份证,如果没有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也是可以的。”

“电子身份证可以办理入住手续。”银河大酒店工作人员同样表示,办理入住不需要进行人脸识别了,只需要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该工作人员还说:“大概一两个月前吧,我们的人脸识别系统就不能用了,我们联系了派出所,派出所给我们说不需要人脸识别了,所以我们就撤除了这个系统。”

此外,位于两路口的全季酒店(重庆两路口重庆中心店)工作人员也提到,公安机关已通知取消刷脸要求,只需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即可入住。

渝中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目前渝中区已取消酒店入住人脸识别,但未透露具体取消时间。

5月30日,记者向江北区的多个酒店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他们均表示,现在入住酒店已无需人脸识别,只需要出示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

江北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也证实:“从今年2月份开始,江北区已取消酒店入住时的‘强制刷脸’规定。”

同样,渝北区多个酒店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上个月,辖区派出所进行了通知,入住酒店已无需进行人脸识别。

“刷脸”涉及隐私问题引发关注

虽然酒店已经开始取消和规范“刷脸”,但其他地方又情况如何呢?

“太突然了!下班回来,物业就在更换门禁系统,工作人员还让我们去录入人脸信息。”回忆起小区门禁系统更换当天的所见所闻,沙坪坝区某小区业主蔡女士言辞间还有些愤怒。她说,小区物业没有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便通知要更换门禁系统,引入人脸识别功能。她原本准备去物业司详细说明一下自己的顾虑,不成想通知贴出来没几天,下班回来时发现,系统已经更换,原有的门禁卡也不能使用了,物业通知大家去录入人脸信息。

“我们咨询过业内人士,人脸数据具有高度重要性、财产相关性、不可再生性、唯一性等特征,如果被泄露、盗用、滥用,可能会带来财产、生命健康损害的风险,我们当然有顾虑。”“门禁扫描的人脸信息,与家庭情况、姓名住址等等都高度绑定,怎么可能不担心?”记者在该小区采访时,业主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除了“刷脸”住酒店、“刷脸”进小区,还有“刷脸”乘火车、“刷脸”取钱、“刷脸”挂号……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近年来生活中需要刷脸的场景随处可见。仿佛只要凑上这张脸,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

(江北区观音桥街道某小区门禁系统)

相较安装专用设备才能进行人脸比对的线下场景,线上的人脸识别应用更加司空见惯。“人人都有智能手机,有摄像头和网络,几乎在无意识间,就可以实现人脸识别。”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常用的金融、政务、社交、生活类App,大多具备“人脸识别”功能,与密码、指纹等共同作为登录认证信息。

在越来越多的生活场景中,真的可以一脸“扫天下”了。然而,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人脸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是最敏感的个人信息之一,甚至关联着个人财产、家庭住址等隐私。“刷脸”带来便利的同时,人们也在疑惑:“处处都要人脸识别,有必要吗?”

长期关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法律问题的律师李林新说,人脸识别涉及对个人重要的生物学数据的收集,相关组织或机构在收集之前,必须证明这种做法的合法性。如果政府是作为收集的主体,显然需要法律明确予以授权才能搜集普通公民的生物识别数据。倘若是企业或其他机构所为,则其收集个人的生物学数据,起码需要获得被收集人的明示同意;不经同意而收集,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记者 胡琦

记者手记▶▶▶

“刷脸”好用更须慎用

“刷脸”支付、解锁、登机、住宿、考勤、上课、进出大楼和小区……人脸识别设备已广泛应用于金融、医疗、安检、支付、文娱等各种公共服务,人脸识别技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广泛应用。

科技是一把双刃剑。人脸识别技术既能给人类社会带来福利,也存在不小的风险。人脸识别是一种基于人的面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人脸信息属于“活体数据”,一旦泄露或被滥用,其危害性远高于其他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只有在满足为了维护公共安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了显著提示标识等三个条件的情形下,才可以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采集人脸信息、行踪轨迹信息等个人信息,并且要严格限制取得的个人信息的用途,即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

非必要不“刷脸”,当成为普遍共识。一窝蜂而上的“刷脸”,该踩踩刹车了。

相关新闻▶▶▶

渝中区首例人脸识别公益诉讼 开启“护脸”模式

“刷脸”才能进小区,业主有权说“不”!近日,在渝中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人脸识别公益诉讼案的推动下,渝中区住建委正在对辖区物业行业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排查,确保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规范人脸识别应用。

不久前,当事人小谢所在的小区物业将人脸识别作为进出小区的唯一验证方式。小谢认为,人脸信息属于重要的个人生物信息,一旦泄露可能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而物业公司并未提供其他替代性门禁验证方式,限制了自己作为合法住户进入住宅内部的权利。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物业公司立即删除人脸识别道闸系统中收集到的人脸识别信息与身份证信息,并向业主提供出入该小区的其他合理验证方式。但物业公司迟迟未按照判决要求进行整改,小谢遂向渝中区检察院申请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

检察官在了解小谢诉求后,实地走访涉案小区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这家物业公司存储敏感个人信息设备的安全性未经认证,并且该设备与互联网相连,导致敏感个人信息随时有泄露的风险,客观上会侵害众多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符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条件。

渝中区住建委作为物业管理行业领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行政监管主体,应当依法履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渝中区检察院遂立即与渝中区住建委召开诉前磋商会议。根据磋商达成的一致意见,渝中区住建委联合公安部门督促该物业公司将门禁系统中录入的业主个人信息删除,并提供包括刷门禁卡、人工放行等其他多种验证方式,以便业主进出小区。同时,为加强物业管理领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渝中区住建委启动了对物业行业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排查,确保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规范使用人脸识别验证等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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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看这边摄像头,‘刷脸’办理入住!”先出示身份证件,再面对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几乎已成为入住酒店的标准流程。

“刷脸”入住酒店(网络资料图)

不过,这个看似标准的流程,近段时间却因为全国政协委员的一份提案和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的一份通知,再次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刷脸”住酒店无法可依

目前,我国大部分宾馆、酒店、民宿等旅游住宿机构都配置了人脸识别系统,游客在入住前不仅需要出示身份证件,还必须到专门的人脸识别设备前“刷脸”。

2024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提交了一份《关于限制旅游场景过度使用“人脸识别”的提案》。该提案称,住酒店必须“刷脸”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支持,也没有正式成文的部门规章规定。依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旅馆、酒店等场所不应要求游客履行“刷脸”义务。

近期,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相继有通知和提示发布,严禁对已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进行“强制刷脸”核验,严禁发生“刷脸”才能入住问题。

戴斌在提案中还建议网信部门加强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的监督检查。该条款明确要求“宾馆、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经营场所,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的,不得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强制、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同时建议网信部门对“告知即同意”等涉嫌侵权的变通做法作出明确提示并作出整改要求。

重庆的酒店已不再“强制刷脸”

今年“五一”,市民刘亮带着一家人去广东游玩时发现,广州、深圳的酒店办理入住时已取消“强制刷脸”。那么,重庆的情况又是怎样的?

连日来,记者先后走访了渝中区、九龙坡区、江北区、渝北区多家酒店,发现我市主城区已经取消了旅客入住酒店时的“强制刷脸”要求,住店客人凭有效身份证明便可顺利办理入住。

5月29日,记者走访渝中区解放碑商圈的亚朵酒店、麗枫酒店、银河大酒店,发现这些酒店的前台均已看不见任何“刷脸”设备。

“我们店已经把人脸识别系统撤掉了。”亚朵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表示:“入住酒店的前提是必须要严格核对身份证,如果没带身份证,也可以使用电子身份证。”

麗枫酒店工作人员也提到:“现在入住酒店已经不需要进行人脸识别,大约大半个月前,派出所就通知我们取消了这一规定。现在只需要出示身份证,如果没有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也是可以的。”

“电子身份证可以办理入住手续。”银河大酒店工作人员同样表示,办理入住不需要进行人脸识别了,只需要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该工作人员还说:“大概一两个月前吧,我们的人脸识别系统就不能用了,我们联系了派出所,派出所给我们说不需要人脸识别了,所以我们就撤除了这个系统。”

此外,位于两路口的全季酒店(重庆两路口重庆中心店)工作人员也提到,公安机关已通知取消刷脸要求,只需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即可入住。

渝中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目前渝中区已取消酒店入住人脸识别,但未透露具体取消时间。

5月30日,记者向江北区的多个酒店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他们均表示,现在入住酒店已无需人脸识别,只需要出示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

江北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也证实:“从今年2月份开始,江北区已取消酒店入住时的‘强制刷脸’规定。”

同样,渝北区多个酒店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上个月,辖区派出所进行了通知,入住酒店已无需进行人脸识别。

“刷脸”涉及隐私问题引发关注

虽然酒店已经开始取消和规范“刷脸”,但其他地方又情况如何呢?

“太突然了!下班回来,物业就在更换门禁系统,工作人员还让我们去录入人脸信息。”回忆起小区门禁系统更换当天的所见所闻,沙坪坝区某小区业主蔡女士言辞间还有些愤怒。她说,小区物业没有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便通知要更换门禁系统,引入人脸识别功能。她原本准备去物业司详细说明一下自己的顾虑,不成想通知贴出来没几天,下班回来时发现,系统已经更换,原有的门禁卡也不能使用了,物业通知大家去录入人脸信息。

“我们咨询过业内人士,人脸数据具有高度重要性、财产相关性、不可再生性、唯一性等特征,如果被泄露、盗用、滥用,可能会带来财产、生命健康损害的风险,我们当然有顾虑。”“门禁扫描的人脸信息,与家庭情况、姓名住址等等都高度绑定,怎么可能不担心?”记者在该小区采访时,业主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除了“刷脸”住酒店、“刷脸”进小区,还有“刷脸”乘火车、“刷脸”取钱、“刷脸”挂号……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近年来生活中需要刷脸的场景随处可见。仿佛只要凑上这张脸,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

(江北区观音桥街道某小区门禁系统)

相较安装专用设备才能进行人脸比对的线下场景,线上的人脸识别应用更加司空见惯。“人人都有智能手机,有摄像头和网络,几乎在无意识间,就可以实现人脸识别。”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常用的金融、政务、社交、生活类App,大多具备“人脸识别”功能,与密码、指纹等共同作为登录认证信息。

在越来越多的生活场景中,真的可以一脸“扫天下”了。然而,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人脸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是最敏感的个人信息之一,甚至关联着个人财产、家庭住址等隐私。“刷脸”带来便利的同时,人们也在疑惑:“处处都要人脸识别,有必要吗?”

长期关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法律问题的律师李林新说,人脸识别涉及对个人重要的生物学数据的收集,相关组织或机构在收集之前,必须证明这种做法的合法性。如果政府是作为收集的主体,显然需要法律明确予以授权才能搜集普通公民的生物识别数据。倘若是企业或其他机构所为,则其收集个人的生物学数据,起码需要获得被收集人的明示同意;不经同意而收集,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记者 胡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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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脸”支付、解锁、登机、住宿、考勤、上课、进出大楼和小区……人脸识别设备已广泛应用于金融、医疗、安检、支付、文娱等各种公共服务,人脸识别技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广泛应用。

科技是一把双刃剑。人脸识别技术既能给人类社会带来福利,也存在不小的风险。人脸识别是一种基于人的面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人脸信息属于“活体数据”,一旦泄露或被滥用,其危害性远高于其他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只有在满足为了维护公共安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了显著提示标识等三个条件的情形下,才可以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采集人脸信息、行踪轨迹信息等个人信息,并且要严格限制取得的个人信息的用途,即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

非必要不“刷脸”,当成为普遍共识。一窝蜂而上的“刷脸”,该踩踩刹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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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首例人脸识别公益诉讼 开启“护脸”模式

“刷脸”才能进小区,业主有权说“不”!近日,在渝中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人脸识别公益诉讼案的推动下,渝中区住建委正在对辖区物业行业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排查,确保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规范人脸识别应用。

不久前,当事人小谢所在的小区物业将人脸识别作为进出小区的唯一验证方式。小谢认为,人脸信息属于重要的个人生物信息,一旦泄露可能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而物业公司并未提供其他替代性门禁验证方式,限制了自己作为合法住户进入住宅内部的权利。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物业公司立即删除人脸识别道闸系统中收集到的人脸识别信息与身份证信息,并向业主提供出入该小区的其他合理验证方式。但物业公司迟迟未按照判决要求进行整改,小谢遂向渝中区检察院申请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

检察官在了解小谢诉求后,实地走访涉案小区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这家物业公司存储敏感个人信息设备的安全性未经认证,并且该设备与互联网相连,导致敏感个人信息随时有泄露的风险,客观上会侵害众多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符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条件。

渝中区住建委作为物业管理行业领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行政监管主体,应当依法履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渝中区检察院遂立即与渝中区住建委召开诉前磋商会议。根据磋商达成的一致意见,渝中区住建委联合公安部门督促该物业公司将门禁系统中录入的业主个人信息删除,并提供包括刷门禁卡、人工放行等其他多种验证方式,以便业主进出小区。同时,为加强物业管理领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渝中区住建委启动了对物业行业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排查,确保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规范使用人脸识别验证等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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