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法官,我今天将3万元执行款项准备好了,已联系申请执行人来你们法院付款。”近日,被执行人唐某联系铜梁区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一起来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来,2020年10月,唐某驾驶三轮车行驶至某下坡路段时,因刹车失灵导致侧翻,将路边行人石某压伤,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石某在医院住院治疗,其间产生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该案受理后,铜梁区法院判决唐某赔偿石某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但唐某未按时履行义务。2021年8月,石某向铜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网络查控,未发现唐某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被迫终本。 在2024年“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中,该案件又一次进入执行视野。针对案件实际情况,恢复案件承办人连同当地村委会干部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实地走访,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断释法明理,双方心结终于得以解开。便出现文章开头一幕,唐某带着3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当场支付给石某。石某也表示,“唐某比我困难,剩余的款项我不要了”。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案件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