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滕建国 通讯员 李建林)前不久,南川区法院“车载便民法庭”开进了南川区鸣玉镇石龙村,南川区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以及南川区矛盾调解中心和镇政府相关人员共同进行诉前调解,化解了34户村民的土地流转纠纷案。 “经过我们对公司调查了解,该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你们即使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判决没有实质意义,所以建议不要打这个官司。”立案庭庭长向村民们作了解释,建议大家将土地流转给村集体经营。 几年前,某公司与该村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进行香菇种植,约定每亩地每年的租金为780元。2023年,某公司因亏损严重而倒闭,拖欠农户租金3.8万元左右。经多方协议调解,某公司原定于2024年1月份支付土地租金,但某公司一直未履行,土地也因此摞荒。后村民通过鸣玉镇法律援助中心向南川区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起诉书后,因涉及农户多,立案庭庭长带着法官去某公司走访调查,经核实该公司无可执行财产。本着维护农户的利益,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 在鸣玉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某公司和农户基本达成调解意向,并组织了这次诉前调解。 “与其撕扯到底,不如拿到现钱,多得不如现得。这样,不但盘活了土地,实现了收益,土地流转后还可以分红。”调解员你一言我一语,向村民分析了案件的利弊得失,得到农户认可,最终促使问题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