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谢宇航)6月8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在余松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摩托车在距离检查站约200米处突然停下,车上驾驶员与乘坐人迅速交换了位置。民警立即上前将车拦停,发现摩托车上搭乘两人一名是代驾,另一名是摩托车车主李某。 经调查,民警发现李某身上有浓烈的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23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后将李某带至医院抽取静脉血。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检验,该驾驶员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19.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据李某交代,其当晚在朋友家喝了三瓶精酿啤酒,回家时朋友帮忙叫了代驾。但在行驶过程中,李某觉得车速太慢,质疑代驾技术差,执意要交换位置,亲自“教”代驾怎么驾驶摩托车。行驶约一公里后,李某发现交巡警在前方查酒驾,便立即停车换回位置,然而还是被当场查获。 民警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调查,其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驾照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危害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代价惨重。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