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碚区司法局东阳司法所主动介入,协调东阳法律服务所、东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法治力量,化解了一起由土地界线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 江某与姜某是邻居,江某家经营的荷塘与姜某家的土地紧邻。姜某认为,江某在经营荷塘的过程中故意扩大荷塘种植面积,侵占了自家土地。江某对侵占姜某土地表示否认。为此,双方多次发生口角。近日,双方再次发生纠纷,姜某便故意将废弃石块丢进江某荷田,导致莲藕受损。江某一气之下就将姜某门前石梯损坏。双方争执激烈后报警,该纠纷被移交至东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在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东阳司法所、黄桷派出所、东阳街道平安办、东阳法律服务所、东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迅速组成联调工作组到现场进行调解。 为了保证调解公正、客观,工作人员邀请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对江某与姜某的土地界线和历史经营情况进行现场确认,未发现江某侵占姜某土地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姜某向江某荷田投石的行为已造成侵权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江某因一时之气,故意损坏姜某家石梯也属于侵权行为,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工作人员一边疏导当事人情绪,一边从法律法规、邻里和谐等方面入手,引导双方以法为准、以情为基、以理为要、以和为贵。 经过近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姜某承担清除江某荷田里石块的费用,由东阳村村民委员会请工人清理;同时,江某对姜某家门前的石梯进行修复。签订协议后,双方在5日内将所有条款履行完毕。 记者 唐孝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