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法律援助中心助残疾人拿到125万元赔偿金

时间: 2024-06-2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761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妻子温某在车祸中丧生,一级残疾丈夫江某索赔困难,近日,北碚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帮助江某拿到了125万余元赔偿金。

2023年6月27日,重庆某公交公司员工马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在北碚辖区行驶。7时30分许,当车行驶至某路段时,遇行人温某未经人行横道过公路,客车车头与温某相撞,造成温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调查,重庆某公交公司为肇事车辆在中国某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购买有交强险和商业险150万元。经公安机关认定,死者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共2人,丈夫江某系肢体一级残疾人,女儿现已成年,系死者与前夫的婚生女,离婚后女儿由前夫抚养。

2023年8月15日,死者丈夫江某向北碚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受理审批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重庆荣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兴印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此案。接受指派后,杨兴印立即展开证据材料的收集,并认真听取受援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经了解,事故发生后,肇事车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曾多次与受援人协商,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分歧较大,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问题:事故责任比例划分问题;受援人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能否得到主张的问题;受援人每月领取的残疾护理费、残疾生活补贴和最低生活保障费是否应当在被扶养人生活费中扣除的问题;死者亲属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应当得到主张的问题。

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与受援人进行充分沟通,针对案件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寻找法律依据,引导受援人确认合理诉求。该案经一审庭审后,一审法院最终采纳了承办律师的意见,判决肇事驾驶员承担此次事故责任比例为80%,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1304754.40元,扣出垫付的53483元丧葬费,还应当支付各项损失1251271.40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近日,受援人江某现已全额获得赔偿,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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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法律援助中心助残疾人拿到125万元赔偿金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妻子温某在车祸中丧生,一级残疾丈夫江某索赔困难,近日,北碚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帮助江某拿到了125万余元赔偿金。

2023年6月27日,重庆某公交公司员工马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在北碚辖区行驶。7时30分许,当车行驶至某路段时,遇行人温某未经人行横道过公路,客车车头与温某相撞,造成温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调查,重庆某公交公司为肇事车辆在中国某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购买有交强险和商业险150万元。经公安机关认定,死者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共2人,丈夫江某系肢体一级残疾人,女儿现已成年,系死者与前夫的婚生女,离婚后女儿由前夫抚养。

2023年8月15日,死者丈夫江某向北碚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受理审批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重庆荣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兴印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此案。接受指派后,杨兴印立即展开证据材料的收集,并认真听取受援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经了解,事故发生后,肇事车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曾多次与受援人协商,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分歧较大,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问题:事故责任比例划分问题;受援人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能否得到主张的问题;受援人每月领取的残疾护理费、残疾生活补贴和最低生活保障费是否应当在被扶养人生活费中扣除的问题;死者亲属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应当得到主张的问题。

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与受援人进行充分沟通,针对案件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寻找法律依据,引导受援人确认合理诉求。该案经一审庭审后,一审法院最终采纳了承办律师的意见,判决肇事驾驶员承担此次事故责任比例为80%,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1304754.40元,扣出垫付的53483元丧葬费,还应当支付各项损失1251271.40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近日,受援人江某现已全额获得赔偿,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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