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廖佳艳 童龙新)6月24日,黔江区司法局城南司法所组织辖区24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组织矫正对象们集中学习了《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重庆市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等法规,并将训诫、警告、撤销缓刑(假释)的各个条款进行了解析。 同时,对第二季度及近期表现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定位手机停留超时、无故关停机、日常学习和矫正一体化平台在线签到不积极情况进行了批评、警示,再次强调所有矫正对象在日常生活中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