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今年以来,石柱县严格把握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关键环节”,强化全流程管理。 在严格把握合法性审核环节方面,贯彻落实“三级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起草单位“初审”、法律顾问“复审”、县司法局“终审”流程,推动实现合法性审查工作精细化、标准化、专业化、流程化。截至6月20日,已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6份,提出审查意见15条。 在严格把握备案审查环节方面,依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各制定单位报送备案材料的完备性、及时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进一步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目前,已受理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予以备案3件,合法合规率、及时报备率均达“100%”。 在严格把握清理处置环节方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清理机制,坚持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确保清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报告制度和适时清理制度,以抓牢“应修尽修、应废尽废”为突破口,动态更新。今年以来,已开展全面清理1次,专项清理1次,废止规范性文件5件。 下一步,该县将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工作要求,明确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各环节、各步骤的管理责任,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发文质量,为行政管理提供合法的依据,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徐平 通讯员 夏海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