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在道路上行驶更要遵守交通规则,这不,近日大足就发生一起驾驶员在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时,因为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随意转弯导致的交通事故。 6月13日8时许,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万古大队接警称:在大足区铜龙路与古龙镇的T 型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名坐在地上的老年人右腿部受伤,旁边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侧翻并紧靠在公路边一院坝围墙上,围墙部分倒塌,小车车头右前部受损。 ![]() filter: 0; jpegRotation: 0; fileterIntensity: 0.000000; filterMask: 0; module:1facing:0; 经调查,寇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沿铜龙路往古龙镇方向行驶,行驶至铜龙路与到古龙镇的T 型路口左转弯时,与对向车道正常直行由谢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导致事故发生。 寇某驾驶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寇某承担全部责任,并处罚款5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因为非机动车速度较慢,在转弯时,应多观察,按照规定让速度较快的直行车辆先行,不但能够减少道路的拥堵还能预防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