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吴婕)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两车直行让右先行……这些交通规则顺口溜,很多驾驶人都能脱口而出,可在参与交通中没有认真遵守,以至于发生很多本不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6月24日下午,陈某骑电动车从江津区星河奥韵往大西门方向沿柳林街行驶,当行驶至文菁路农贸市场路段时,与胡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电动车驾驶人陈某在驶入路口时,没有慢行或停车瞭望,让右方车辆先行,是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陈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负次要责任。 江津交巡警提醒:十字路口是一个交通状况较为复杂的地方,东南西北四面都有来车,产生各种交叉的情况,特别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行经路口时一定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路面动态,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