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卉 记者 罗翠)“我们现在已加强对辖区各村委会在证明出具、印章使用、印章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力度,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日前,万州区检察院检察官高铭与同事前往万州区某乡政府开展“回头看”,工作人员向检察官介绍其解决村委会印章管理漏洞所作的努力。 “检察官,我要举报阿芳(化名),她搞假材料骗取公证证明!”2023年3月,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二分院”)会同万州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到辖区某村社开展工作时,村民阿霞(化名)情绪激动,指责阿芳在其丈夫和婆婆两人的死亡时间上造假,影响了自己的继承权利。 经初步了解,阿芳与阿霞两人为妯娌关系,但长期以来两家关系不睦。2016年,阿芳的丈夫和婆婆先后去世,两家矛盾进一步激化——阿芳丈夫去世前,名下有一栋房屋,后该房屋由妻子阿芳及女儿继承。但是妯娌阿霞却坚称婆婆比阿芳丈夫后去世,房产继承中理应有婆婆的一份。 “双方争执的焦点就在于阿芳丈夫与其婆婆的死亡先后顺序。”2023年3月30日,万州区检察院依法作出立案决定。在二分院指导下,高铭分别从万州区公安局、重庆某公证处调取了阿芳丈夫和婆婆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公证卷宗中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问题就出现在《亲属关系证明》上。”高铭介绍,调查过程中,他发现阿芳在公证处所提交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明阿芳的婆婆先于其丈夫死亡。但从公安机关调取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却显示,阿芳的丈夫于2016年5月逝世,婆婆则于2016年9月逝世。 到底哪个死亡时间才是准确的?在后续深入的调查中,高铭发现了所谓的《亲属关系证明》中藏有“猫腻”——阿芳为了确保房屋只由自己与女儿继承,以欺骗手段,取得了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还请相熟的村民前往重庆某公证处,作证其婆婆先于丈夫死亡。因阿芳丈夫未留下遗嘱,公证处根据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村民证言等材料出具了《公证书》,明确阿芳婆婆先于其丈夫死亡,遗产继承人为阿芳母女。 “虚假公证行为取得的《公证书》不仅侵犯了阿霞等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我国公证制度,扰乱了正常司法秩序。”2023年4月20日,万州区检察院向涉案公证处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核实纠正该《公证书》,进一步规范公证行为,做好虚假公证预防。同时,向涉案村委会所在乡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辖区村(居)委会印章管理等工作指导。至于阿芳提供虚假材料获取公证书的行为,因超过追诉期限和行政处罚期限,不予以处罚。考虑到阿芳系初犯,主观恶性不大,且在事发后如实供述其行为,检察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释法说理。 2023年6月,相关单位均已复函采纳检察建议书中的内容。公证处已经撤销案涉公证文书,并在工作中加强业务培训。乡镇已经实行印章登记备案和使用报告制度。 “接下来,我院将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打击、查处虚假诉讼检察工作的同时,将工作抓手向公证领域延伸,多方位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万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牟小林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