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入主路不观察 发生事故负全责

时间: 2024-07-08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873

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让”就一个字,交巡警说了不止一次,但还是有驾驶员没听进去,在行经路口时不观察,不礼让,最终导致事故发生。近日,大足发生一起支路汇入主路时未停车观察让行,导致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近日,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金山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大足区石马镇广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与小车相撞,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看见一辆白色小车停在道路右侧,左侧后车门凹陷、保险杠有长长的划痕;电动自行车横倒在公路上,其驾驶员斜躺电动车旁边,电动车轻微受损。小车驾驶人何某称其当时直行驶至石马政府路口时,突然从路口冲出一辆电动车,直冲冲地撞向了自己的车。

据调查,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石马政府往马跑路方向行驶,驶至路口左转弯,未停车观察,反而加速通过,何某驾驶小车避让不及,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杨某轻微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杨某驾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杨某承担全部责任;何某无责任。

交巡警提醒:车辆在通过辅道出口时,应先停车观察主道车辆通行情况,让直行车辆先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安全行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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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主路不观察 发生事故负全责

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让”就一个字,交巡警说了不止一次,但还是有驾驶员没听进去,在行经路口时不观察,不礼让,最终导致事故发生。近日,大足发生一起支路汇入主路时未停车观察让行,导致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近日,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金山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大足区石马镇广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与小车相撞,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看见一辆白色小车停在道路右侧,左侧后车门凹陷、保险杠有长长的划痕;电动自行车横倒在公路上,其驾驶员斜躺电动车旁边,电动车轻微受损。小车驾驶人何某称其当时直行驶至石马政府路口时,突然从路口冲出一辆电动车,直冲冲地撞向了自己的车。

据调查,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石马政府往马跑路方向行驶,驶至路口左转弯,未停车观察,反而加速通过,何某驾驶小车避让不及,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杨某轻微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杨某驾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杨某承担全部责任;何某无责任。

交巡警提醒:车辆在通过辅道出口时,应先停车观察主道车辆通行情况,让直行车辆先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安全行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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