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衷心感谢你们为民执法、助企纾困,为我们公司解决了大问题,避免了大损失。”7月5日上午,一场协调会议结束后,某钢结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激动地对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六大队执法人员说道。 原来,前段时间,该大队接到重庆某钢结构有限公司负责人求助,称该企业的大件运输车由于加装了大型钢结构的配件,被“卡”在辖区内某收费站禁止上道,希望该大队帮助解决运输难题。 经查,该公司主要生产用于建筑行业和工业厂房的各类钢结构产品,属当地引进的“重点企业”。因其运输受阻,产品不能按时发货造成违约,已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损失。 经实地调查后,该大队及时组织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与该公司召开协调会。会上,该大队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通知》内容提出解决方案,指出载运单个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在车货总质量未超过限定标准的前提下,加装多个不可解体物品或加装此不可解体物品配件的,其外廓尺寸超限情形未发生改变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得知该公司加装配件的大型钢结构大件运输车按规定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后,可以依法上道通行,该公司法人代表长舒了一口气,并对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表示由衷感谢。 该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辖区企业对接,切实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家的事,不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