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 非 陈 璐)异地不是躲避拘传的庇护所,借用他人账户不是规避执行的挡箭牌,一些被执行人以为自己身在外地,借用他人账户进行消费,便可以逃避执行,但最终难逃法网。近日,重庆市黔江区法院执行干警赶往湖北省利川市对一被执行人实施拘传,让拖欠10余年的借款清偿完毕。 2014年3月,陈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10万元,陈某向李某出具借条一张。此后,陈某仅于2022年4月13日向李某偿还5000元,剩余借款一直未清偿。李某经多次催收无果,于2023年7月5日诉至黔江区法院,法院判决陈某限期支付李某借款本金95000元及利息。陈某逾期未履行,李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陈某对执行干警的多次传唤置若罔闻,其名下又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为推进案件执行进度,执行干警在湖北省利川市对被执行人陈某拘传并带回黔江区法院。因陈某拒不配合,执行干警遂对其开展搜查,发现陈某借用他人手机号重新注册了微信账号并进行大额资金流转。执法法官向陈某释明该行为的违法性,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决定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并拟将其涉嫌拒执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6月20日,陈某的家属联系执行法官称愿意代陈某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陈某的家属一次性向李某付清了所有欠款,陈某也认识到了自己逃避执行的错误,执行干警决定提前解除对陈某的拘留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