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进)煤气罐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需要专业人员采取特定的保护措施或特定车辆进行运输,但渝北这名男子驾驶一辆挂满煤气罐的摩托车在路上行驶,如同一个移动的“定时炸弹”,幸好被渝北交巡警及时发现,快速消除了安全隐患。 7月10日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民警在龙山转盘查获一辆违法运输液化气罐的摩托车。该车左右两侧各悬挂着3个煤气罐,后座还堆叠着1个没有任何加固措施的煤气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钱,并无危险品运载资格。据钱某交代,其因赶着将煤气罐配送至附近餐馆,为了节省时间和成本,侥幸铤而走险驾驶摩托车驮载7个煤气罐运送。不料,其驾车行驶至龙山转盘,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钱某的违法运输液化气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民警责令钱某现场卸载液化气罐,由具有专业资质的车辆和人员进行转运。 交巡警提醒:危险化学品必须由专车、专人配送,非法运输危化品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请广大市民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