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申请人李某的代理律师前往云阳县法院,将一面载着“千辛万苦辗转湖南湖北,伸张正义执行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局。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向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法院组织双方调解,由向某支付李某30万元补偿款,两人结束长达十年的婚姻。但向某一直未履行离婚补偿款,李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首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名下仅7000多元存款,再无其他资产执行,最终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6月16日下午,李某急匆匆地联系执行人员,称打听到向某在湖南凤凰县一个菜市场卖鲜面条,想申请异地执行。得知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地,执行干警谭洪立马核实,于次日一早会同办案法警驱车前往湖南省凤凰县。6月17日晚,执行人员到达凤凰县,提前在菜市场周围踩点。 18日一早,执行人员来到菜市场见到向某,亮明身份和来意后,为避免群众聚集、影响商铺正常经营,办案人员将向某带到凤凰县人民法院调解室,讲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告知其若固执己见触碰法律红线,干警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讯问,被执行人未能成功凑钱,案件无法履行,多次沟通后其家属始终不同意为其履行补偿款。经进一步核实,贩卖面条的门市系向某现任妻子婚前投资,向某无相关权益。最终,在当地法院协助配合下,云阳法院执行干警将向某送拘至当地拘留所,拘留15日。 办完手续,干警谭洪突然接到被执行人父亲电话,称家里人正想办法凑钱,先凑10万元,剩余部分希望能与李某协商分期履行,恳请法官转告申请人。当晚十点左右,被执行人父亲履行10万元案款,执行人员也办理完毕和解手续和解除拘留措施。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刘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