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劳动关系骗保险 企业经营者获刑九年

时间: 2024-07-2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9111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廖小萍 王春燕)近日,渝北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包某以其经营的公司为依托,勾结中介人员谭某、刘某等人,虚构劳动关系帮助参保人提前退休,骗领国家养老金近400万元。包某、谭某、刘某等人被以诈骗罪判处九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十二万元至八千元不等的罚金。

被告人包某于1998年注册成立金某门窗公司。2010年至案发,包某与被告人谭某、刘某等人共谋,以该公司为依托,通过为即将年满50周岁的女性个人参保人、即将年满55周岁的男性个人参保人虚构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向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参保并办理退休手续。

被告人包某安排公司会计人员伪造工资流水、参保凭证等材料,被告人谭某、刘某直接或间接发展并联系参保人办理相关手续,致使即将达到退休年龄的共计43人全部以职工身份提前5年退休,骗领国家养老金近400万元。包某、谭某、刘某等人共计获利5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包某、谭某、刘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领国家养老金近4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已经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等,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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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劳动关系骗保险 企业经营者获刑九年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廖小萍 王春燕)近日,渝北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包某以其经营的公司为依托,勾结中介人员谭某、刘某等人,虚构劳动关系帮助参保人提前退休,骗领国家养老金近400万元。包某、谭某、刘某等人被以诈骗罪判处九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十二万元至八千元不等的罚金。

被告人包某于1998年注册成立金某门窗公司。2010年至案发,包某与被告人谭某、刘某等人共谋,以该公司为依托,通过为即将年满50周岁的女性个人参保人、即将年满55周岁的男性个人参保人虚构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向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参保并办理退休手续。

被告人包某安排公司会计人员伪造工资流水、参保凭证等材料,被告人谭某、刘某直接或间接发展并联系参保人办理相关手续,致使即将达到退休年龄的共计43人全部以职工身份提前5年退休,骗领国家养老金近400万元。包某、谭某、刘某等人共计获利5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包某、谭某、刘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领国家养老金近4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已经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等,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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