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舒肖鹏)货车,是用来拉货的;货厢,是不能载人的。部分驾驶员碍于情面,置交通安全于不顾,用车辆后车厢违法载人,殊不知,得了人情却失了安全。 7月8日晚,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社坛公巡中队民警在社坛加油站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晚上9时许,执勤民警正在对一名摩托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驾测试时,一辆红色货车恰好从旁边经过。一名民警察定睛一看,发现该车货厢上探出了一个脑袋,他正兴致勃勃地看着查酒驾现场。民警立即叫停了该货车驾驶人,示意他靠边接受检查。经查,该货车核载人数为3人,实载人数为4人(其中1人在货厢内)。 据该货车驾驶人讲述,他起初并不愿意搭乘这名货厢内的男子,奈何这名男子表示他有辆电动车停放在不远处的社坛场上,只需要捎他一段距离就行,而且他呆在货厢内,也没人能发现到他。他们自以为是天衣无缝的计划,殊不知这辆货车刚驶入民警视线当中,就被眼尖的民警一眼识破。民警立即要求货厢上所有人下车,现场对他们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出他们的行为危险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同时对该名货车驾驶人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一名乘客下车转运。 请搭乘正规的交通工具出行,自觉拒乘超员超载违法车辆,切勿因任何理由搭乘货车车厢,希望广大驾乘人员要清醒认识到,“挤”进去的是危险,“超”出来的是隐患。牢记安全第一,坚决杜绝货车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