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敖文娣)“这位警官,能不能通融一下,上班带工友一小段,让哪个走路都不好。” 7月18日上午,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民警邹仁才、刘鑫在北滨一路五简路路口开展巡查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民警接到指挥室通知附近有一辆渝D号牌的车辆有超员违法行为。 很快,民警发现了该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发现该车核载人数为2人,实载人数为3人,超员1人。驾驶员刘某称只是上班带工友一段路,想着不远“挤一挤”就过来了,谁知半路还是被交巡警查到。 驾驶员刘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的处罚。随后,民警对刘某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并对搭乘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江北交巡警提醒:不管是客车还是货车,超员都是一项非常严重和危险的违法行为,超载的人缺乏安全带保护,在车辆采取措施或者发生事故时,靠双手根本无法固定自己的位置。乘车人也应该主动拒绝乘坐违法载客车辆,避免对自身造成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