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姜 建 记者 朱颂扬)近日,大足区法院就一起销售甲基苯丙胺类毒品重量483.3克的贩卖毒品案件进行一审宣判,3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年9月初,被告人王某受上家委托,向被告人周某提出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等毒品,随后周某联系上被告人陈某,转述了王某及其上家的购买需求。在王某和周某的撮合下,上家与陈某谈成以39万元的价格购买50克甲基苯丙胺和2000颗甲基苯丙胺片剂的交易。 同年9月8日,周某、陈某携毒品到交易地点时被民警抓获归案。民警当场从周某、陈某驾驶的小轿车及王某所在房间等地查获甲基苯丙胺类毒品483.3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周某、王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483.3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周某、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二十万元,六万元至四万元不等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现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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