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芸汐 记者 饶果)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有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和报警的义务。最近,涪陵区的网约车司机龚某追尾其他车辆后因着急完成订单,未报警就驶离了现场,受到了警方的严厉处罚。 当日20时24分许,龚某接单后驾车行驶至某路段时,不慎撞上停在路边的小型客车尾部,导致该车向前滑动撞上前方停靠的另一辆小型客车,造成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根据监控画面显示,龚某在事故发生后下车查看了现场情况,并用手机拍照后上车驶离了现场。 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接到被撞车主的报警后,很快便通过现场监控和车辆信息找到了龚某。面对民警的询问,龚某表示,事故发生后,他查看觉得车辆受损不严重,自己又刚接了单,怕报警处理耽误完成订单的时间,着急就驾车离开了。 民警严肃地告知龚某,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并协助警方开展事故处理。若确有急事需要离开现场,也应先电话报警说明情况,并在处理完急事后立即主动联系交巡警进行事故处理。 民警依法认定,龚某在同车道行驶时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针对他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第一时间报警说明情况就驶离现场的行为,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 民警提醒: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说明情况。希望广大网约车从业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运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时刻保持谨慎驾驶,确保自身和乘车人的出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