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邱曦)7月23日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两江大道下道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开进了路边排水沟内,差点侧翻。由于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辆大型货车车头已陷入路边排水沟,车身受损。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测试,排除了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调查,货车驾驶员陈某当日去统景镇送货。因对道路不熟悉,当行驶至两江大道下坡段一处弯道时,陈某觉得能够迅速通过,便未及时减速。然而该处弯道较大,车辆在转弯过程中逐渐失控,陈某不得不紧急向右侧打方向,车辆冲进路边排水沟后才逐渐停下来。 民警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之规定,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车出行要培养良好的驾驶习惯,注意力要高度集中,针对不熟悉的路况一定要谨慎驾驶。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