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亚)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成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捕猎等违法犯罪,近日,重庆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捕捞国家保护动物案。 5月7日,巫溪县渔业执法人员在文峰镇汾水河燕岭村河段(禁捕区)现场抓获采用电击方式实施非法捕捞的陈某等犯罪嫌疑人6人,现场查获渔获物40余尾,电击捕鱼工具1套。随后将此案移送巫溪县公安局办理。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等6人长期在巫溪县文峰镇汾水河流域附近从事非法捕捞,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专人捕鱼、专人望风、专人运输,有计划、有组织实施犯罪,作案手法恶劣。当日,非法电捕的渔获物均为巫溪县汾水河流域特有鱼种,其中,细鳞裂腹鱼(俗称细鳞)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市公安局环保总队提醒: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重庆警方呼吁,市民应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依法遵守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捕捞、垂钓规定,共同抵制非法捕捞、狩猎等违法行为,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拨打110或犯罪举报中心电话68813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