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梁平大队在G5515张南高速公路礼让服务区开展执法检查时,查获一起驾驶证被扣留期间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日,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渝A1****号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黄某仅出示了车辆行驶证,并表示忘记带驾驶证。随后,民警根据黄某提供的本人身份证进行信息查询,发现黄某的驾驶证为记满12分,处于扣留、停止使用状态。在事实证据面前,黄某称其在2021年因违章,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被扣留,后因受刑事处罚未能够及时前往学习,最近正在重新学习准备考试。因觉得当日行程较短,又想开车过过瘾,于是便侥幸驾车通行,没想到遇上了检查。 民警对驾驶员黄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告知其危险性。驾驶人黄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5条,民警依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 李汶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