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梁平大队在礼让服务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小车停在检查点前方,驾驶员下车后站在车前整理车牌,有故意遮挡号牌的嫌疑,民警随即上前检查。 经查,该驾驶员从四川省渠县上高速时,车牌号无法识别,收费员发现该车充电口保护盖悬挂在车牌前,当场提示驾驶员车牌号被遮挡,但该驾驶员为防止被道路监控抓拍,仍手动取卡后进入高速公路,当行驶至重庆梁平区礼让服务区时,发现前方正在开展检查才下车处理。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其驾驶机动车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行政处罚。同时告知当事人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整改,放任违法后果的扩大即视为故意行为。 通讯员 李汶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