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韩佳慧 记者 朱颂扬)近日,重庆市梁平区法院执行局在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法院亭子法庭的协助下,成功拘传一名被执行人,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据了解,被执行人严某与申请执行人鲁某借贷纠纷一案,经梁平区法院依法判决,由严某偿还鲁某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因严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鲁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严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无可执行财产。 近日,严某认为其与鲁某之间还有其他债务纠纷,遂将鲁某起诉至达川区法院亭子法庭。接到线索后,梁平区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向亭子法庭寻求执行协助。 开庭当天,看到被执行人严某前来参加庭审,亭子法庭及时通知了梁平区法院执行干警,并暂时稳住严某。梁平区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赶往亭子法庭,待严某庭审结束后将其带回梁平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对严某进行释法明理,但其仍表示拒绝还款,遂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被拘留两天后,严某主动表示愿意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再次调解,严某当场归还鲁某3000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