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叶会娟 通讯员 高国衡)近日,朝天门海事处鱼嘴执法大队在果园口岸对出口集装箱进行查验时发现,一个拟通过水路运输出口的箱号为“MIOU2017541”的集装箱内装有危险货物,执法人员依法对货物托运人进行调查并要求立即整改。 经查,该箱货物混装有800件(400万枚)射钉和400件(400万枚)射钉弹,而托运人在订舱单和报关单上申报的货物为1200件射钉。射钉弹属于《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注明的海运危险货物,是Ⅰ类爆炸品,400万枚具有爆炸危险的射钉弹如果被当作普通货物装船,将会给船舶运输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发现违法行为后,海事执法人员联合海关对该集装箱货物进行了检查,并对危险货物进行了掏箱、转移。最后,执法人员按照《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依法对托运人作出了行政处罚。朝天门海事处将该批货物在水路运输前查获,有效防范化解了外贸集装箱船舶运输安全隐患。 下一步,朝天门海事处将继续加大果园口岸出口集装箱查验力度,严厉打击普通货物运输中夹带危险物品等违法行为,确保外贸集装箱船舶运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