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幸亏今天遇到了你们,不然要被宰惨,以后再不相信那些喊客的了!”近日,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根据勤务安排在重庆西站南循环道设点检查,发现一辆渝A籍小轿车形迹可疑,执法人员立即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 经了解,驾驶员李某在重庆西站搭讪乘客张某,得知其计划前往重庆两江假日酒店,便声称自己也是打表计费起步价10元,张某心想与出租车计费标准一致,便随其上车。 当被询问计价器的位置时,驾驶员随手指向车辆中控位置,发现还未驶离重庆西站,屏幕显示金额就已高达32.5元。当看到计费规则为起步价10元一公里、之后是6.8元每公里、时长费1.5元每分钟时,乘客才意识到自己遇到了“黑车”。 经核查,李某驾驶的渝A籍小轿车使用性质是非营运,未取得道路运输资质,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渝A籍小轿车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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